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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貼人:orchimike 發表時間:2006-12-21 00:2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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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出台了個新政策,和大家都很有關系,
年收入12万必須申報所得.
個人愚見:這只是個搞笑的申報.
為什么呢?
首先,老百姓很多是小兩口養著4個老人.就算2小夫妻一個有12万,另一個只有2万,可是要養的一大家子人,平均每人就是14/6=2.3万!能吃什么呢?別忘了還有基本吃飯車費等等.還有一些人在中西部地區收入10万,和沿海地區還有大城市12万不是一個檔次的生活!不說房屋价格差距,就說那實在的每月生活支出也絕對不是一個檔次;能一概而論嗎?
其次,老板不會需要申報.因為他們可以把大部分的收入通過公司的稅前列支開掉,例如公關,差旅啊等等,工資也是隨便定,比納稅額低就行了.
再次,某些商人交易都是錢貨兩清現金交易,不經過銀行證券所等等部門,你怎么查清核實他們的實際收入?
哎,更別說享受實物福利的大多數單位了....
個人意見,參考美國的分級可能比較好吧,把個人,家庭,离婚,還有實際依靠生活人數按人頭算這個12万,按地區差异計算這個12万比較合适!
否則只是貽笑大方,徒添麻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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